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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修田同志在全市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及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0 9:46:45 | 【字体: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及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会议,是继去年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对多年来给予教育系统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市、县财政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及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及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生资助工作机制。下面我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财政局研究的意见,讲以下几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和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7年春季开始,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省政府又确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免除城乡民办义务学校学生杂费,同时对普通高中贫困生实施资助政策。这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做出的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近几年来,我市城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有了较快发展,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水平逐年提高。但是,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教育资源不均衡。由于办学体制、投入体制不统一等原因,校与校之间的投入水平、师资力量、办学水平不均衡,优质资源不足,造成适龄儿童少年跨学区、挤重点入学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实行缴费上学,也给一些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入学带来了经济上的困难。在普通高中发展方面,由于投入不足,学校发展基本靠收费维持,一方面制约了高中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和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后,全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将免除杂费2157万元,每年普通高中将有16000多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每年资助金额1650多万元。仅此两项,全市干部群众每年直接受益3800多万元。同时,新政策实施后,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投入不足的矛盾将得到缓解,广大校长和教师可以集中精力抓教学,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总之,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和高中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促进城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教育的普及率和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这次改革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目前中小学已经开学一段时间了,按政策规定我们必须尽快把资金拨付到学校,发到学生手中。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文件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尽快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把握政策,掌握标准,明确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及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本内容

这次改革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1、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市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杂费标准按一费制标准执行。按照教育事业统计口径,除菏泽市城区外,其他县城都视为县镇。因此,这次免杂费标准,只有牡丹区、开发区的城区学校执行城市标准(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200元,36年级260元;初中每生每年370元),其他县仍执行农村标准。这次免杂费所需资金省负担80%,我市负担20%。我市负担的20%部分,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这次省分担资金基数是按2005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测算的,当时我市城市义务教育在校生为75088人,全部免杂费每年需资金2157万元,按82的比例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省负担1726万元,市财政负担51万元(含免杂费28万元和公用经费23万元),县区负担427万元。近几年,我市各县区城镇学校学生增长很快,与2005年统计数据相比,各县区城区学生数都有大量增加。据调查,这些增加的学生大都来自农村。因此,各县区要适当调整城乡保障基数,做到城乡统筹管理,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免杂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关于免除城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城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免费标准分别按农村和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标准执行。免杂费后,除按规定收取差额部分外,其它凡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必须废止。享受免杂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是今年初年检合格的学校。已取消办学资格的学校不享受免杂费补助,责令正在整改的学校整改合格后享受免杂费补助。

在去年底计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补助经费时,省、市财政已将农村民办教育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免杂费的补助范围,省、市应负担的资金已落实到位,本次省、市不再增加经费。各县区必须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的资金,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资金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样,实行校财局管,统一纳入县区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实行报账制管理。

3、关于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实施资助政策。2007年秋季开学起,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范围和资助比例: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8%。资助标准和资金来源,平均每个贫困生每年1000元,具体分为1500元,21000元,31500元;资金来源,省财政负担80%,其余20%的资金市属高中学校由市财政负担,各县区高中学校由各县区财政负担。各县区、各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市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把助学金发放到最贫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确保把好事办好。

在免杂费的同时,各县区要足额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预算内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在落实免杂费资金的同时,要足额拨付城市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4]6号文件执行,即城市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初中不低于70元。这次改革,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省补助资金不含预算内公用经费,预算内公用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各级教育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学校开展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制订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免杂费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教育部门要将免杂费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学校要把免杂费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要确保资金落实。各县区要确保行政区域内政府应承担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免杂费、高中贫困生资助和预算内公用经费地方配套资金要从财政预算内列支,不准占用教育费附加,不准占用正常的教育经费增量。要加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凡今年秋季已经收取杂费的,必须在1015日前全部退还给学生。不准将杂费充抵学生书费,不准以任何理由扣减学生杂费。要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绝不允许一边免杂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规范支出管理。

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多种媒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教育财务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随着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杂费和高中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基本确立。下一步,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特别是教育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用足用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以一流的工作成绩,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资金预算管理。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农村中小学以定点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小学(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代编。最近,市教育局已经举办了专门的培训班,就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编制问题聘请省保障办的负责同志作了专题报告。希望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明年的经费预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列,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部门核拨到学校,实行分校核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充抵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和津补贴,不得用于偿还各种债务,要加强监督审计,严防把保障经费挪作他用。中小学要强化学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建设,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县区都建立了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实行了校财局管。教育部门管理教育财务,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要切实加强县区教育经费结算中心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充实配齐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管好用好保障经费。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支出报销审核,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纪和不合理开支,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教育经费结算中心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搞好优质服务,让各级政府放心、让基层学校满意。今年年底前,国家审计署将对我省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危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国家审计署来我市审计前,各县区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做好迎接专项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教育经费结算中心的账务设计及管理要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各种账表、报表及经费预决算报告要清楚明晰,管理规范,确保专项审计不出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救助机制。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新学年的贫困生救助工作。要尽快建立学生救助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各类学校学生的救助工作。要核实底数,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及资助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要尽快把义务教育学校一免一补资金、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等发放到学生手中,保障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严肃纪律,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滞留挪用和违规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是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校舍安全。要认真制订好20082009年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20072009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菏教财字[2007]8号)的要求,抓紧落实本县区的三年实施规划。各县区制订的实施规划任务要具体,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要落实,切合本县区实际,可操作性强。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问题,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避险措施。要坚决消除D级危房,对目前存在和新发生的D级危房,必须立即拆除,不允许在校园内存在D级危房,更不准使用,违者要严肃查处。对BC级危房,必须修缮后方可使用。市危改办已将全市今年下半年校舍维修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县区要抓紧落实维修改造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加强调度,加快工程进度。建设规模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在11月底前完工。年底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校舍维修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同志们,这次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及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市教育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努力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市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菏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shide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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